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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网站指出,为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,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,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崇高使命,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和教风建设,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、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,教育部表示, 现就若干事项公告如下
一、活动时间
从年3月到4月。 截止日期为每年4月30日(以邮寄地址戳为准)。
二、复印要求
歌词文案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体现先进的文化指导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,赞扬人民教师崇高的使命感、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,赞美人民教师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的高尚道德,表达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、感谢师恩的真挚感情。
三、提交及评选方法
1 .参评作品邮寄到教育部《教师之歌》招聘评选活动办公室。 地址: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,邮政编码: 100816,信封上请注明“歌词征集”。 电子邮件地址: [email protected]。 作者请留下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。
2 .应征作品不退稿,请作者留下原稿。
3 .从《教师之歌》中募集提交到评选活动室的歌曲作品(包括歌词和曲谱),自动参加这次的歌词征集活动。 作者不需要多次投稿。
4 .教育部与有关方面一起组成评选委员会,评选一些优秀的歌词和主题歌词。 入选歌词由我们部委委托作曲家作曲,并给予一定的奖励。
四、其他
1 .作者应当承诺应征作品不涉及抄袭、剽窃等版权纠纷。 作者享有根据相关法律创作的作品的版权。
2 .应征作品入选后,教育部有权委托相关专家加工编辑作品,享有入选歌词的采用权、复制权(印刷、录音、视频)、发行权、表演权、广播权、新闻网络传播权。 教育部承诺不对入选作品给予任何第三方采用。
3 .作者的投稿被视为知道并同意了上述“1”“2”两个文案。
4 .这次招聘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教育部。
欢迎社会各界,特别是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员工踊跃投稿。
标题:“教育部面向全社会征集“教师之歌”歌词”
地址:http://www.dfz1.com/dgjy/51845.html